本帖最后由 天空之城 于 2020-12-21 16:06 编辑
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区城市管理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城市管理局一直将犬只管理工作当做日常重点工作:一是将流浪犬只套捕纳入网格绩效考核,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城区流浪犬只套捕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只捕获一只;二是持续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适时在怡心园广场、大渔文化广场等重点路段开展文明养犬专项宣传活动,倡导办证养狗、遛狗牵绳并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督促注射疫苗、植入芯片,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城市养犬行为。截止目前,共教育、劝导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70余起;收容犬只38只,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9起,罚款400元。 收到建议留言后,我们在今后的监管中将积极组织各网格在主次干道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以及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在此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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